12366熱點問題(車輛購置稅優(yōu)惠)
2022-07-11
1.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最新減半政策是如何規(guī)定的?答: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》(2022年第20號)規(guī)定,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(不含增值稅)不超過30萬元的2.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,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。2.車輛購置稅最新減半政策對于車輛的購置日期如何確定?答: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。答:單車價格,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),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按照下列規(guī)定確定:(一)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,不包括增值稅稅款;(二)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;(三)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,不包括增值稅稅款;(四)納稅人以受贈、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,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,不包括增值稅稅款。4.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半征收優(yōu)惠的乘用車包括哪些?答:乘用車,是指在設計、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(或)臨時物品,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。乘用車排量、座位數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》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《車輛電子信息單》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、額定載客(人)數確定。答: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。答: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1號)規(guī)定:一、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。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汽車、燃料電池汽車。二、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,通過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稅務總局發(fā)布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實施管理。自《目錄》發(fā)布之日起,購置列入《目錄》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;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(或有效憑證)上注明的日期。